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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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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会上,岑微汇报了尸体的复检结果,被害人的确是死于锐器伤,创口状态也符合现场提取到的那柄水果刀的刀体形状,结合遗留指纹和血液痕迹,基本可以认定是有人使用了那柄刀,捅伤了被害人,进而导致被害人大出血死亡。

被害人卫鹏,男,十六岁,他跟案中三名嫌疑人一样,都不是潞城本地人,且四人户籍地均不相同。

据嫌疑人孙嘉禾交代,四人是同在外地时,由他们的共友牵线搭桥认识的,听说潞城待遇好,才决定来潞城。

至于是什么类型的待遇,孙嘉禾供述,是卫鹏告诉她们,这边干什么活都拿钱多,她们就被说服,然后心动了。

嫌疑人孙嘉禾,女,十四岁,她承认是她主动用水果刀捅伤了卫鹏,但没想过真要捅死,只想着捅伤,这样她们就能顺利离开他们租住的房子了。

嫌疑人杜莉,女,十三岁,供述称自己全程参与了孙嘉禾的伤人计划,包括策划使用刀具、具体何时实施等,但最后捅刀的只有孙嘉禾。

她说孙嘉禾一直拦着她不让她动手,可能是孙嘉禾年纪稍微大一点,不想让她掺和进来。

嫌疑人王心慧,女,十七岁,与被害人卫鹏为男女朋友关系。

自称事发前毫不知情,在卧室里睡觉和玩手机,事发时听到客厅有叫声,遂出门查看,正好目睹了卫鹏被连捅好几刀的场景,吓得当场大叫,因为害怕孙、杜两女对其同样抱有报复心理,穿着拖鞋夺门而出,躲进附近一家黑网吧里,直到被警方找到。

卫鹏与王心慧大概两年前认识,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均有行拘前科。

卫鹏是寻衅滋事,王心慧是盗窃。

在二人结识了一位名叫“二姐”

的女性之后,卫鹏认识了“二姐”

手下的两位“小妹”

,也就是孙嘉禾和杜莉。

孙、杜二女都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家人基本不管她们,很早就出来“混社会”

,卫鹏见状,便提出要带她们来潞城赚钱。

二女一开始并不同意,后来“二姐”

因参与持械斗殴涉嫌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锒铛入狱后,二女失去朋友的庇护,再加上被卫鹏一番花言巧语说动,遂跟随卫、王二人来到潞城,租住了一间民房,也就是本案的案发地。

卫鹏所谓赚钱的生意,民间一般通称为“仙人跳”

王心慧会先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广撒网、多捞鱼,寻找合适的嫖客人选,进而互换联系方式,与对方沟通好嫖资金额、时间和地点。

孙嘉禾和杜莉则负责前往该地点,等对方转完账后,早早等候在门外的卫鹏会趁机进门,恐吓嫖客,带走孙、杜二女,而嫖客出于羞耻心理,至今无一人敢报案。

嫖资分成比例,是卫鹏拿四成,王心慧拿三成,孙、杜二女共分剩下三成。

但据二女交代,她们从来没有真正将这些分成拿到手过。

一到潞城,卫鹏便以需要手机跟不同的嫖客聊天为由,拿走了二女的手机,购买火车票时则拿走了她们的身份证,并再也没有归还过。

到潞城三个多月,孙嘉禾几次跟卫鹏谈判,试图拿回手机,都被卫鹏拒绝。

偶尔几次用手机,都是在卫鹏的监视下,给她们的家人保平安。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碰手机的机会。

身份证更是想都不用想。

仙人跳并非每次都能成功,有时卫鹏进去得不及时,嫖客就会得手。

孙、杜二女自然不愿再继续干这个,事发前一个月便提出散伙,要拿钱走人。

卫鹏便联合王心慧,用电线和晾衣架殴打她们,逼迫她们继续。

孙嘉禾说,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想到捅伤卫鹏,好能趁机拿回她们的手机和身份证,进而离开潞城回老家。

“明早把法制的高珂喊过来。”

徐渭南眉头紧锁,又一个大夜过去,熬得头发都要白掉两三根。

“嫌疑人家属要后天早上才能赶到,先给司法局发函,让他们派个法援律师,这案子性质特殊,程序上不能出一点问题。”

林晓在笔记本上记得飞快:“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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