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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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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后。【零↑九△小↓說△網】

    拉克兰山上被洛羽夜连根拔起的树木已经全部都收集了起来,做成滚木,布置在山上。

    洛羽夜站在帐篷前,爱得朗萨、高文还有狩猎回来的萨克迪就站在他的身后。

    “大人,为什么要布置这么多滚木,我们要在这里防守么?”

    年轻的高文不太理解洛羽夜的做法,不过对洛羽夜的信任,让她无条件的完成了所有的命令。

    比起摸不着头脑的高文和萨克迪,爱得朗萨眼中满是震惊,他差不多已经猜到洛羽夜的计划了。

    “当然不,我们要做的,唯有进攻。只不过,要用一些小计策而已。”

    转身看向高文,洛羽夜语重心长的说道:

    “听好了高文,战争可不是乱冲一气那么简单,只要没有强到一个可怕的程度,任何人都无法以一人之力左右一场战争,我们要做的,并非是无脑的炫耀自己的勇猛,而是尽可能将战场上的变数握在手中,再利用他们,给敌人致命一击。”

    看着似懂非懂的高文,他笑了笑。

    “慢慢体会吧,只要你懂得了这一点,绝对会成为优秀的将领。”

    “爱得朗萨,召集全军,是时候给卑王和异族一记重拳了。”

    “遵命。”

    在爱得朗萨的组织下,很快,所有战士就都聚集了起来,整齐的排列在洛羽夜的面前。

    没有人嬉笑打闹,没有人拖拖踏踏。

    每个人都是肃然而立,盯着站在最前方的洛羽夜。

    洛羽夜拿着一杆血红色画着狮鹫图腾的战旗,这是他昨天用魔术制造出来的,为的,就是这一刻。

    “诸位,可曾记得我们的职责。”

    高文用拳头锤击自己胸口的甲胄,发出了响亮的声音。

    “保卫家园!抗击外敌!铭记于心!”

    所有战士皆是单手捶胸,大声的回答道:

    “保卫家园!!!抗击外敌!!!铭记于心!!!”

    “今日,在卑劣之王的指引下,卑劣的异族踏上了我们的土地,侵略着我们的家园,我们,应该怎么做!”

    面对洛羽夜这比起疑问,更像是质问的话语,整支军队都爆发出来惊人的战斗热忱。

    “战!战!!战!!!”

    “是的,我们和异族之间,唯有一战!”

    没错,不存在任何和平共处的方式,异族来此是为了掠夺资源,甚至把这片土地收为己有,而他们的目的是保卫这片土地,保卫土地上的人民。

    异族不会想要与凯尔特人和平共处,凯尔特人也不会想要让异族站在自己的头顶作威作福,从一开始,双方就是彻彻底底的敌对关系。

    深吸了一口气,洛羽夜看着这些可爱的战士们,举起手中的战旗,高声呐喊。

    “那么,我的战士们啊,

    举剑,为不列颠的荣耀而战!

    架盾,身后是我们的家园!

    伤痕,是纪念战争的勋章!

    死亡,应历史的要求退场!

    胆怯,懦夫才拥有的权利!

    退缩,将被历史长河淹没!

    也许我们会受伤,也许我们会死亡。

    只要还能够挥剑,只要还能够举盾。

    吾等是王国的剑!吾等是王国的盾!”

    所有的战士就举起了自己的武器,随着洛羽夜一起高喊。

    “吾等是王国的剑!!!”

    “吾等是王国的盾!!!”

    “全军!备战!!!荣耀与不列颠同在!!!”

    “吾等领命!!!荣耀与不列颠同在!!!”

    整支军队的士气瞬间飙升到了一个极点,如果有其他人在这里,一定会非常震惊,紧靠着几句话就硬生生把一支队伍的士气给拔高到这种程度,这种事情,就算最英明的王者也不太容易做到吧。【零↑九△小↓說△網】

    但这就是洛羽夜的人格魅力,天生就能让信服,让人不自觉的去信任的他,可谓是最好的王者人选。

    “轻甲骑士出列!”

    “遵命!”

    四百名身穿银质轻甲的骑士从队伍中走了出来,整齐的站在一边,在他们背上,都背着一只箭筒和一把长弓。

    大多数人认为骑士都是身穿重甲手持骑枪,英勇无畏的冲在最前方的重量型兵种,但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骑士也是有着划分的,分为擅长冲锋的重甲骑士,和机动力高,擅长骚扰的轻甲骑士。

    重甲骑士全部都是高大,身体健壮的骑士们,只要健壮的骑士,才能在穿着沉重的铠甲后,还能在马上平稳的握住骑士枪,不然还没完成冲锋就先因为握不稳骑枪而掉下马,不就闹笑话了吗,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洛羽夜,没办法,谁让人家力气大呢。

    轻甲骑士则与之相法,他们大多体型瘦弱。但身体灵活,弓术优良,特别擅长骑射,他们在战场上的定位更趋向于骚扰和追杀,虽然没有冲进敌阵的重甲骑士那么有震慑力,却能搞得敌方烦不胜烦。

    而接下来洛羽夜要做的事情,都要仰仗这些轻甲骑士。

    “高文、爱得朗萨、萨克迪,在这里做好战斗准备,轻甲骑士,跟我来。”

    骑上爱马,洛羽夜按照划分来说,应该说是属于是重甲骑士,虽然在大部分人看来,他更适合做轻甲骑士,可当他们看到洛羽夜那可怕的力量以后,都悻悻的闭嘴了,这种家伙,做什么,都会是战场上的杀神吧。

    洛羽夜也不是没想过做轻甲骑士,但可惜的是,他和弓相性不合。

    并非是说他学不会弓术,实际上他的弓术还是很强的,只是普通的弓都太脆弱了,平时还好,一旦用了魔力放出,任何长弓都承受不住他的拉力,最多放出一箭,就会报废,根本无法修复。

    所以最后洛羽夜就完全放弃了用弓,远攻什么的,有誓约和伦戈米尼亚德就够了。

    虽然没有弓箭,但这不影响洛羽夜带领轻甲骑士出征,帕兰蒂马力惊人,速度完全赶得上轻甲骑士们特意选出的速度飞快的魔马。

    骑着马儿,四百零一名轻骑士向着拉克兰山下飞奔,没有人去询问洛羽夜要到哪里,只是沉默的紧随其后,即使洛羽夜要带他们去送死,这些骑士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当然,洛羽夜怎么可能带着自己的骑士们去送死,他的目标,是位于海边的撒克逊船只。

    在体力充沛的魔马不知疲惫的冲锋下,洛羽夜很快就看到了撒克逊人的船只,而就像高文所言,驻守的撒克逊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还在毫无危机感的聊天打屁。

    “准备放箭。”

    四百名轻骑士同时举起自己的长弓,搭上箭矢。

    没有停下,骑士们继续向着撒克逊人的船只靠近,很快,驻守的撒克逊人就进入了他们的射程中。

    “放!”

    箭矢从长弓上飞出,落向驻守的撒克逊人人群中。

    一个撒克逊人感觉天空突然变暗了,下意识地抬起头,却看到了飞来的箭矢,他只来得及撕心裂肺的高喊一声,就被箭矢贯穿了脑袋。

    “敌袭!!!”

    在轻骑士们优秀的弓术下,箭矢精确地命中了四百名撒克逊人,他们或死或伤,而只有一千多人的撒克逊守军一下子惨遭这么大的伤亡,瞬间就慌了神,拿起武器向着四处死命奔逃起来。

    “换火箭,一百名轻骑士射击撒克逊人的驻地,其余人射击船只,优先烧船。”

    骑士们从箭筒里拿出箭头上包裹着浸满燃油的布料的箭矢,将其点燃,射向撒克逊人的驻地和船只。

    如此炎热的天气下,船只和帐篷都干燥无比,很轻松就被火箭给点燃了。

    大火在海上和营地里蔓延,但撒克逊人已经没有时间去救火了,只顾得埋头逃亡。

    “分出一百人,烧掉其余没着火的船只,顺便把那些四处乱跑的小规模异族给清理干净,剩下的人,给我把撒克逊人的大队伍往城堡方向赶,记住,不要杀光,我需要他们把这里的事情汇报给他们的首领。”

    “遵命。”

    骑士们行了一个骑士礼,分出一百人去毁灭船只和四散的撒克逊人,其余骑士则是追在撒克逊人的大队伍后面,不时放箭射杀那些想要乱跑的异族,把他们往城堡方向赶。

    被骑士们追的心惊胆战的撒克逊人也没时间思考为什么有着绝对机动优势的骑士们会追不上他们,只知道死命的往前狂奔。

    一切都很顺利,陷阱已经设下,就等猎物了。

    洛羽夜露出一丝冷笑,他不担心撒克逊人会不上当,即使他们的首领有可能猜出他的想法,可又怎样,只要计划完成大半,就算他能完全支配所有撒克逊人,也绝对无力回天。

    有时候,陷阱可不是想避就能避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