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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章 鸡同鸭讲

作者:星梦的风雪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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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吃过了饭,艾斯克便对同伴表示,下午不继续逛了,他要回去,但是两人可以随意。

    两个同伴都表示很诧异,这燕朝的街上,琳琅满目的各种各样的商品实在是太多了。

    看的眼花缭乱都看不完。

    他们才逛了区区一上午,这才看了多点儿啊,怎么就不继续逛了呢?

    杰罗姆不由纳闷的问道:“艾萨克,你不喜欢燕朝吗?”

    以前可没见他这样。

    “当然喜欢。”艾萨克一边端着茶杯,看着杯子里的茶水的颜色,观察着里面的茶叶,一边随口回答了一句。

    艾萨克的脑子并不在杰罗姆身上,他的注意力都被这茶叶给吸引去了。

    从昨晚,在宫宴上,喝到茶水的时候,他便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入口微苦回甘,十分的好喝。

    喝完之后,口齿生津,舒适的很。

    当然,他不会描述,只觉得好喝,舒服,他很喜欢。

    昨天在宫宴上,那位承亲王说,这个东西叫做茶叶。

    这外面的茶叶的品质,肯定是不如宫里的那些茶叶的品质的。

    但事实上,这个大酒楼中,也有上好的茶叶。

    纵然不如宫宴上的茶叶好喝,但对目前的艾萨克来说,暂时还尝不出其中的差别。

    他只是惊讶的发现,这种好东西,居然不是燕朝王宫独有的,民间居然也有这东西。

    原本还觉得,如果是燕朝王宫独有的,那想搞到这个还有些不容易呢。

    因为好多国家,有些东西是不卖的,只有国王才能享用。

    相信燕朝的国王应该不缺银两。

    但既然民间也有的话,那就说明,只要有银子,就能买到啊。

    这些东西,以后回国的时候,可以带一些回去。

    还有那些精美的瓷器,柔软而又绚丽的绸缎,统统都要带回去。

    而且甚至于,不仅仅是带回去自己用。

    还可以大量的带回去,然后卖给那些贵族们。

    艾萨克的家族是商业世家,他虽然不太喜欢经商,但却对经商有着天然的敏锐性。

    以前去别的国家的时候,就带回去了不少好东西,狠狠赚了一笔。

    而且有不少东西,都是可持续发展的。

    而且是艾萨克的家族独自经营的。

    不然家族也不可能花费大量的银子支撑他周游世界,让他随意买喜欢的东西。

    所以,杰罗姆和杰森他们就单纯的是喜欢闲逛。

    而且他们两人也是队伍之中的武力担当。

    只不过长得孔武有力了些,身手比普通人强点儿,但算不上武林高手。

    甚至于连武林中不入流的一些都比不过。

    而艾萨克,就相当于有光环的主脚,家境好,爱周游世界,有眼光,有见地,有天赋,有经商头脑。

    杰罗姆有些不明白,他纳闷的看着艾萨克,问道:“既然喜欢,那你为什么不继续留下来到处看看呢?

    这里的东西实在太美了。

    莫非是累了吗?

    这可一点都不像你,你的体力甚至比一头牛还要好。”

    艾萨克解释道:“当然不累。

    我只是,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见两人不明白,艾萨克便又说道:“这个国家实在是太美丽了。

    是我所见过的,最为富饶,美丽,神奇的国家。

    有许许多多美妙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这里。

    所以我打算,在这里多待上一段时间。

    所以,我想要学会这里的语言。”

    杰森耸耸肩,说道:“这对你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事。

    你总是能很快的就能学会。”

    艾萨克摇摇头:“我并不打算跟以往那样,花费很多的时间,来慢慢的对应、摸索的学习。

    那样无疑花费的时间太长了。

    这里不正好有一个懂我们法兰克语言的人在吗?”

    杰罗姆问道:“你是说,这个国家的,那个王……王爷?”

    他们明白皇帝就类似于别的国家的国王、大帝之类的。

    但习惯于喊慕容楚为国王。

    他们并不能理解国王和王爷这两个词。

    国王他们明白,但王爷是什么意思就有些不懂了。

    但他们称呼国王为王,也知道不能同样称呼王爷为王。

    因此,便努力的用燕朝的语言说了个王爷。

    难为他们能记住。

    艾萨克点点头:“就是他。

    我打算跟他学习一下燕朝的语言,相信一定能很快学会。”

    杰罗姆说道:“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但是你确定那个王爷愿意教你吗?

    他的地位似乎很高,仅次于他们的国王。

    而且他好像什么都不缺,可能不会同意花费这个时间来教你。”

    艾萨克耸耸肩:“不试试怎么知道?

    直接放弃不是我的风格。

    而且我会为他准备一些礼物的。”

    杰森说道:“我认为那个王爷很和善,他一定会愿意教你的。

    祝你幸运,艾萨克。

    我们学的太慢了,就不陪你去了。”

    杰罗姆也点点头:“是,我们两人,一会儿还想去街上看看。

    我们三个人中,你学会了就可以了,反正我们三人去哪里都不会分开。

    你说呢艾萨克?”

    艾萨克并不在意,说道:“哦,你们随意。

    我现在必须要回去了。

    我要去看看,为这位王爷,准备什么样的礼物,才能打动他的心,让他愿意来接受我。”

    杰罗姆跟杰森摆摆手:“祝你好运。”

    艾萨克站起身来往外走。

    鸿胪寺的人虽然听不明白他们的话,但见人分成了两波,他们也就自觉地分成了两波,其中有两人,跟着艾萨克离开了。

    艾萨克想要返回驿馆,但却不认识路了。

    燕朝京城大大小小的里坊,四通八达,但却也让初来乍到的人,容易迷糊。

    艾萨克表示想要回驿馆,不知道路,但又不知道燕朝语言怎么说。

    鸿胪寺的人眼瞅着艾萨克在那叽里呱啦的,半天也没听明白是什么意思:“这老怪说啥呢?”

    “不知道。”

    “他咋突然跟我们说起话来了?

    像上午那样,什么都不说,只管走不好吗?”

    “谁知道呢。”

    “那现在咋办呢?”

    “听说承亲王倒是懂他们的语言,有可能会明白他在说什么。

    但我们总不能为了这种事儿,跑去找王爷吧?”

    艾萨克跟两个鸿胪寺的人鸡同鸭讲。

    最后还是艾萨克开始比比划划,最后比划了一个睡觉休息的样子。

    鸿胪寺的人才总算明白:“这老怪,是不是要回驿馆?”

    艾萨克眼睛一亮,立即重复道:“驿馆。”

    他昨晚好像听那个王爷说了一句,把他们安排到驿馆。

    可惜没记住,他再有天赋,也不是所有词都能一遍就记住的。

    但如今听鸿胪寺的人提起,他就立马想起来了。

    一边重复驿馆两个字,一边连连点头。

    鸿胪寺的人无奈的哼笑一声:“这老怪,大中午的,要回去睡觉。

    走吧,带他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