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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谢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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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建军也没想到自己能有今天的成就,现在回头想想过去的几十年,他的官场生涯可谓是顺风顺水的,当然在其位谋其政,他的心里始终有杆秤,绝对不做任何有违良心和道德底线的事情。

    他身心父母就是孩子的人生导师,只有自己先做表率,才能给孩子树立榜样,让他们明白做人的道理。

    什么事情该做能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不能做。

    对于一对子女,他们夫妻俩自小从来没有对孩子们说什么大道理,都是从生活点滴中,一点点的做给他们看,让他们即便不需要所谓的大道理,也能从这一点一滴中感受的到。

    道理讲的多了,会让人产生抵抗情绪,甚至厌烦。

    说一万,不如做一事。

    接下来的两个礼拜,任君然都会带着家人过来探望老爷子,半个月后,帝都的天气彻底变得阴冷下来,四位老人干脆包袱款款的,被秦雪娟派人送到了海城度假别墅区。

    若不是许建军现在还走不开,他们夫妻俩肯定也是要跟着过去的。

    谢铮是趁着一个午后,来到了帝都某居民住宅区,探望之前说想见他一面的梁老。

    梁老手术后的恢复效果很不错,虽然瞧着人消瘦的厉害,可精神还是很好的。

    见谢铮到访,梁老很高兴,抬手招呼他赶紧坐,然后让家里的帮佣帮忙沏茶招呼客人。

    “梁老您不用客气。”

    “没事儿,多走动走动对身体好。”

    等摆好水果,泡上新茶,俩人才坐在客厅沙发里,晒着午后的太阳闲聊。

    他们主要聊得就是有关谢宏佳的事情。

    梁老说的几乎都是新华夏成立之后有关谢老的事情,那时候梁老还是个雄心壮志的青年,出生北方,当年远走边疆,看到那广袤的土地上,却生存者很多生活艰难的百姓,他那时候就想将自己的汗水和热血挥洒到那边地方,为那里的百姓谋福祉,让他们的生活条件得到最大的改善。

    谢宏佳当时也劝过梁老,毕竟他当年好歹也是个有文化的人,在帝都适合他的工作简直太多太多,可梁老义无反顾。

    “临走的时候,谢老哥让人将我送到火车站,那个时候还没有从帝都到我所去地方的火车,当时是做到银城,然后转的车,最后在距离边疆惠城小两百里的时候,雇佣了一辆拖拉机。”梁老提起来,面上没有任何的惆怅,反而是满心满腔的怀念。

    “边疆那边常年大风,越是临近惠城,那风就越是霸道,拖拉机可是露天的,没任何遮挡物,出发不到二十里地,我身上就染的灰突突的,还是那拖拉机的中年汉子,从一个柳条筐里,拿出了他儿子的一条被子让我盖在身上,当时他儿子就在距离惠城七八十里地之外的学校读书,每次接送,可少不得要遮挡一番。”

    梁老语调平缓的说,谢铮则是感兴趣的听。

    他在惠城一待就是半个世纪,足足52年,老人家膝下有一儿一女,他的妻子也是当地的女子,可以说是梁老的救命恩人。

    当时去到惠城,梁老正式走马上任,可对于当时的梁老来说,那边的所有一切都是初次接触,就算想要实施一些措施,也需要就地考察才行。

    也饿就是在一次考察中,他们遇到了沙尘暴天气,然后梁老就和团队走散了,在当时那种天,若是没找到一个遮挡的地方,很有可能把命搭在里面,也就在那种危急时刻,梁老遇到了一个皮肤虽粗糙,却很结识健壮,却也笑容爽朗的女人,这就是梁老后来的妻子。

    如今梁老的儿子在帝都政府部门工作,女儿则是留在了惠城的机关单位,继续继承梁老的意志,守护着那方天地。

    而在梁老当政这半个世纪,惠城极其周边的城镇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从当初的放牧为生,到现在家家户户都发展出了各自的副业,并且年人均收入在这半个世纪翻了近百倍,那些百姓再也不用到处变换居所,数条宽敞平整的高速路通向外面,将那边的幼稚牲畜源源不断的送往全国各地,成了当地极具影响力的畜牧产业链,教育和经济产业并头齐进,梁老对那边的百姓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守护神。

    这样的人,如何能不让人尊重。

    当年谢家出事,梁老也曾奔赴帝都来,奈何没办法改变什么。

    他和谢铮说了很多谢宏佳妻子谢铮父母的事情,这也是谢铮第一次从外人口中,得知父母和祖父的一些事情。

    虽然课本上和外公外婆也说了一些,可那都是笼统以及书面的形式,梁老说的则是生活中的谢家人。

    比如谢老爷子喜欢戏剧,不论是昆曲,京剧,豫剧以及黄梅戏都喜欢,而且还拉的一手好二胡,有时候各种茶话会,谢老爷子都会拎着二胡上去演奏一下,总能博得满堂彩。

    当然,老爷子的京剧水平也是业余大师水准,空闲的时候就喜欢在家里跟着收音机吊嗓子,当时谢家隔壁还住着一户人家,每当老爷子吊嗓子,那家的三岁孩童也跟着咿咿呀呀的。

    同样的,老爷子也喜欢看书,除了马哲方面的书籍,古今中外的名著也不例外。

    再就是谢宇航和江婉华夫妻感情很好,加上相同的事业以及共同的理想,两人可谓天作之合。

    谢宇航的小名叫小柱子,谢老爷子却更喜欢称呼谢宇航为二柱,这乳名是谢老太太取的,至于为什么是“二”,那是因为当年社会动荡,谢老太太的第一胎没保住,虽然是个女孩子,可在他们心里,那个孩子绝对不能当做不存在过。

    后来谢老太太生下谢宇航,耗尽了精气神,没过几年就病死了。

    谢家其实可以说是人丁单薄的,不过梁老说起这个,却感慨,虽单薄,却各个都是好汉子。

    谢铮第一次听别人如此细碎的提起自己的家人,曾经的模糊印象,此时似乎也变得清晰起来。

    他们绝非书本中冷冰冰的文字,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却又家国兼顾的普通人。

    梁老还是,谢铮刚出生不久,谢老爷子就用木头给谢铮雕刻了一把木枪,当时还不到半岁的谢铮很喜欢,整日里都要抱着,谁敢抢,他就能嚎给你听,爹妈都不行,也就爷爷碰一下,小谢铮才难得大方一下。

    对于这点谢铮自然是没印象的,却也听的津津有味,难以想象自己小时候居然会是那个样子。

    “当年你周岁的时候抓周,我也在场,面前放了很多的东西,都是老年代过来的,笔墨纸砚一样都不少,可你当时抱着那木枪,别的什么都不要,甚至一点兴趣都没有,那时候在场的人很多都是谢老哥的老友,看到后就知道你以后肯定是个当兵的料子,谁想到现在,居然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了,果然不愧是谢家的子孙。”

    “如今你谢家有后,我们这些老家伙,活着的,入了土的,这心也算是放下了。”

    谢老爷子有多好的口碑和影响力,现在的人透过书本并不能了解,而且这也只是他们学习的一个小门槛而已,看过之后真正能入心的有几个?

    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有很多人都得到过谢老的帮助,甚至还被救过命,他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被救助的时候,他还是个懵懂无知的青年,而谢老早已经是军功赫赫的人物。

    陪着梁老坐到夕阳西下,一直到梁老的儿子媳妇回来,谢铮才起身告辞。

    小梁夫妇热情的招呼谢铮留下吃饭。

    谢铮委婉拒绝,说以后再来探望梁老先生。

    回到家中,谢铮的情绪很明显比起以往更加的沉淀内敛。

    晚饭后,他和许宁说起了在梁家时的谈话,许宁拍拍他的胸膛,“我给你唱一段戏?”

    谢铮静静看了妻子两眼,然后笑着在她额头轻吻一下,“好,唱什么?”

    许宁站起身,整了一下身上的家居服,清了清嗓音,然后开嗓。

    “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来日方长显身手,甘洒热血写春秋……”

    谢铮看着媳妇那坚毅铿锵的表情和腔调,脸上的笑容格外的柔和。

    “怎么样?”唱完后,许宁问道。

    谢铮很给面子的拍拍手掌,“非常不错,刚学的?”

    “很早就会了,我很喜欢这种题材的戏剧,比如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红灯记等等,都能唱几段。”

    家里爷爷奶奶喜欢听京剧,许宁也自小就喜欢,跟着看,看的次数多了,也就学会了。

    比起现代流行歌曲,许宁更喜欢京剧,当然家里现在听得主要是歌曲,各种类型的,夫妻俩也格外喜欢歌剧,可惜家里仨孩子都喜欢别的。

    平时许宁就喜欢在家里,听着舒缓的古典音乐打扫卫生。

    铮哥也喜欢听评书,他将评书大家说的评书经过剪辑之后,有时候一听就是两三个小时,比起那只能听半小时左右的,还是这个过瘾。

    天气越来越冷,许宁平时上下班直接套上了毛衣和保暖裤,比起那些大冬天里露个大腿的时尚女人,她绝对不愿意忍受那份痛苦,帝都的深秋一直到明年开春,寒气几乎是见缝插针,稍微放松一点都能钻到你骨子里,别说是露大腿或者穿丝袜,就穿着保暖裤,外面还得套上一条带绒的皮裤隔绝寒意,好在许宁身材好,穿个厚重的两三层,依旧是大长腿。

    开车来到公司,直达顶楼办公室,看到助理陶胜男正在擦拭自己的头发。

    今天外面大雾,能见度不过百米,就是从公交点到公司的这段距离,足以让人身上返潮。

    姜悦已经被许宁派往海外,职位升了。

    秦枫也被调到美国,在适合他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

    “许总早!”陶胜男和胡丹和许宁打招呼。

    许宁点头,“注意保暖,可别为了漂亮把自己折腾病了。”

    陶胜男现在可是个爱美的年纪,腿上穿着的正是黑色的丝袜,虽说是加厚的,可这也起不到多少作用。

    爱漂亮,好歹你穿个加绒的吧?你这膝盖弯曲一下,膝盖部位的丝袜都变得有些透光了。

    别说穿着,就是看看,都让许宁觉得全身发冷。

    陶胜男嘿嘿一笑,“今天不是要陪着许总去参加鼎盛周年庆嘛,我就想着穿的漂亮点,外面带着羽绒服的。”

    “现在的寒气可是扎骨头的,你年纪轻轻的可别糟蹋自己。”许宁说着就进了办公室。

    胡丹提笔在写着工作报告,见老板离开,他抬头冲陶胜男眨眨眼,“其实你也可以和老板那样穿皮裤,瞧着多英姿飒爽,现在的气温可只有三四度,别只要风度不要温度啊。”

    陶胜男叹口气,扔掉手中的纸巾,在自己的位置坐下。

    “你以为我不想穿皮裤啊,我当然知道穿着很帅气,可我的腿没有咱们老板的腿直啊,我膝盖稍微有点弯,穿皮裤会显得更明显,而且我还超喜欢高筒靴,也因为这腿型,只能干看着。”

    胡丹摇摇头,“哪里弯了?你是真的没看到罗圈腿吗?你这种程度只是在正常不过了,像咱们老板那么好看的腿型的女人,娱乐圈里美女如云的都不定能输出一只手,知足吧。”

    “国际超模费思丽知道吧?”陶胜男道。

    胡丹连连点头,“我女神。”

    “她的那双腿,就和咱老板的那双腿一样,修长笔直,我一个女人看到那双大长腿都要流哈喇子,你说人家的腿是怎么长的。”

    “咱们老板四十多岁了。”胡丹摆出一个事实。

    “对啊,比我这个二十多岁的女人的腿,都要细致白嫩,身为一个年轻的女人,我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年龄。”

    “你知道就好。”

    许宁在公开场合,从来都是旗袍,各种旗袍。

    长款短款都能穿出旗袍独特的韵味,也好在有一副好身材撑着,臀是臀,胸是胸,平胸穿旗袍总觉得会有些欠缺。

    可即便是短款的旗袍,也绝对不会过膝,网上和杂志上有关许宁的照片,你看得到最多的也不过就是手臂和小腿这点区域。

    就算如此,也比起那些露胸露背的女人,更具有诱惑力。

    这是气质和身材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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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飘红了,刚看到!已经修改,审核大概要明天了。

    另外说是凌晨更新,仙女们别熬夜,早上起床大概就能看到了,更新时间在零点到早六七点不定。

    飘红不是因为开车!